新进教职员工落户流程
事项 | 所需资料 | 备注 | |
入集体户口 | 应 届 生 | 身份证原件 | |
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报到证复印件 | |||
户口迁移证原件 | |||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 |||
无房证明原件 | 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直接打印,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和结婚登记证 | ||
经审核同意后学校保卫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 |||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由本人去白杨派出所或下沙行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保卫处统一管理。 | |||
身份证原件 | |||
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报到证复印件 | |||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硕士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 |||
无房证明原件 | 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直接打印,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和结婚登记证 | ||
经审核同意后学校保卫处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 |||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由本人去白杨派出所或下沙行政中心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保卫处统一管理。 |